2007年6月26日 星期二

紫外線和地震

1.地球大氣對人類與生物的重要性(臭氧層,臭氧洞,PSCs貝母雲,冰硝酸粒子,三水硝酸是下列反應的條件ClONO2(g)+HCl(s)→Cl2(g)+HNO3(s),蒙特婁議定書,維也納公約,溫室效應,京都議定書,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環保署)
紫外線( Ultra-Violet Rays, 簡稱 UV )會導致曬傷與皮膚癌。而紫外線是人類無法看見的,一般紫外線分為 UV-A(波長在 315 至 400 nm 之間)、 UV-B (波長為 280 至 315 nm )及 UV-C (波長為 200 至 280 nm )三種。防曬油的選用應注意以隔絕 UV-A 與 UV-B 且防曬係數( Sun Protection Factor, 簡稱 SPF )在 15 以上者,防曬效果的計算方式為 SPF × 10 分鐘,所以 SPF 15 所能達到的防曬效果時間為 150 分鐘

依據震波速度之不連續性,可將地球內部分成(由上而下):地殼(EarthCrust),地函(Mantle)及地核(Core)三帶。地殼和地函之間的分界面被稱為「莫霍界面」(Moho discontinuity)莫氏不連續面岩石圈(Lithosphere)下之軟層圈為軟流圈(Asthenosphere)屬於上部地函(upper mantle)海洋的外殼通常比較薄,厚地平均 10 公里~5 公里,當大陸的外殼時候大部份 35-40 公里,但是在喜馬拉雅山之下可能是像 90 公里一樣的厚。

一九四八年前後,奧地利生物學家 Bertalanffy( Ludeig von Bertalanffy, 1901-1972 )提出了一般系統論什麼是系統?系統就是「由相互作用與相互依賴的若干組成部分,結合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機整體,而且這個系統本身又是它所從屬的一個更大系統的組成部分」。小到分子、原子、基本粒子……大到地球、太陽系、銀河系等等,人們觀察所及的尺度,都是系統,有自然系統、人工系統,還有自然系統與人工系統相結合的複雜系統。系統的定義強調了事物的整體性,以及構成系統的部分之間,系統與環境的相互作用。用這樣的觀點去看事物就是系統思想,或者叫做系統觀。

芮氏地震規模最早是在1935年由兩位來自美國加州理工學院的地震學家芮克特(Charles Francis Richter)和古騰堡(Beno Gutenberg)共同制定的。
此標度原先僅是為了研究美國加州地區發生的地震而設計的,並用伍德-安德森扭力地震儀(Wood-Anderson torsion seismometer)測量。芮克特設計此標度的目的是區分當時加州地區發生的大量小規模地震和少量大規模地震,而靈感則來自天文學中表示天體亮度的星等
為了使結果不為負數,芮克特定義在距離震央100千米處之觀測點地震儀記錄到的最大水準位移為1微米(這也是伍德-安德森扭力式地震儀的最大精度)的地震作為0級地震。按照這個定義,如果距震央100千米處的伍德-安德森扭力式地震儀測得的地震波振幅為1毫米(103微米)的話,則震級為芮氏3級。芮氏地震規模並沒有規定上限或下限。現代精密的地震儀經常記錄到規模為負數的地震。
由於當初設計芮氏地震規模時所使用的伍德-安德森扭力式地震儀的限制,近震規模 ML 若大於約6.8或觀測點距離震央超過約600千米便不適用。後來研究人員提議了一些改進,其中面波震級(MS)和體波震級(Mb)最為常用。
矩震級 (moment magnitude scale) 是記錄地震強度的標度。1977年美國加州理工學院地震學金森博雄教授制定。計算公式為: Mw=2/3log10M0-6

其中 M0 為地震矩
由公式可以看出,矩震級每增加一級需要約 32 倍能量。公式中使用的常數是為了使此標度與其他地震近震震級 (如芮氏地震規模) 的數值相似。史上最強烈的地震 — 1960年智利大地震 — 震級為 9.5 級。
矩震級的優點在於它不會像近震震級那樣飽和。亦即,大於某震級的所有地震之數值都相同的情況不會發生。另外,此標度與震源的物理特性有較直接的聯繫。因此,矩震級已經取代近震震級成為世界地震學家估算大規模地震時最常用的標度。美國地質測量局對規模小於 3.5 級的地震不使矩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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